争议原因与关键障碍
第14类存在相同文字“MGA”在先商标,申请商标被认定构成近似。
案件背景
深圳市六面体平面设计有限公司从事文化、艺术价值研究与传播,并经营珠宝首饰品牌“MGA”。自行申请后发现同类已有相同商标。
近似及障碍分析
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相同,但引证权利人的主营业务为文具,与珠宝首饰经营关联有限;引证商标在珠宝商品上的实际使用成为关键。
解决方案
- 01
提出商标驳回复审。
- 02
针对引证商标在“珠宝首饰”相关商品上的权利提出撤三。
- 03
保留引证商标在有实际关联的“钟表”等商品上的权利,聚焦清除核心冲突。
为什么能够成功
提出商标驳回复审;针对引证商标在“珠宝首饰”相关商品上的权利提出撤三;保留引证商标在有实际关联的“钟表”等商品上的权利,聚焦清除核心冲突。
最终结果
驳回复审成功
引证商标在珠宝首饰相关商品上的障碍被清除,申请商标成功注册。
案例参考价值
引证商标在珠宝首饰相关商品上的障碍被清除,申请商标成功注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