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SE 16 / 驳回复审

上陈坊

第30类 · 茶

申请商标 72430463引证商标 23816315
  • 撤三与复审组合
  • 相同文字障碍
最终结果驳回复审成功

相同文字引证商标被依法撤销,“上陈坊”商标顺利注册。

01

争议原因与关键障碍

第30类已有相同文字“上陈坊”商标,直接申请必然面临在先权利障碍。

02

案件背景

申请人经营茶叶并计划使用“上陈坊”作为品牌。检索发现相同商标后曾尝试联系权利人协商购买,但未能取得联系。

03

近似及障碍分析

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完全相同,商标本身不存在可供区分的差异;引证商标已注册超过三年且未查到使用痕迹。

04

解决方案

  1. 01

    先尝试通过转让协商取得商标。

  2. 02

    协商无果后,对相同文字引证商标提出撤三申请。

  3. 03

    申请商标被驳回后提出复审,衔接引证商标撤销结果。

05

为什么能够成功

先尝试通过转让协商取得商标;协商无果后,对相同文字引证商标提出撤三申请;申请商标被驳回后提出复审,衔接引证商标撤销结果。

06

最终结果

驳回复审成功

相同文字引证商标被依法撤销,“上陈坊”商标顺利注册。

07

案例参考价值

相同文字引证商标被依法撤销,“上陈坊”商标顺利注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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