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IRECT FILING / MADRID SYSTEM
直接申请还是Madrid?
先看路径差异。
两个路径都需要结合目标市场、申请人资格、基础商标及实际商品服务判断。这里逐项列出制度事实,帮助您提出更具体的问题。
PATH COMPARISON
按同一组问题,逐项比较
比较的是路径结构;市场的具体法律、费用和代理要求仍须查阅各主管机关的现行资料。
| 比较维度 | 直接申请 | Madrid国际注册指定 |
|---|---|---|
| 申请入口 | 分别向目标国家或区域商标主管机关提交,依该机关受理规则办理。 | 经合资格原属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,由WIPO办理国际登记后通知指定成员。 |
| 基础商标要求 | 通常无需Madrid意义上的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;仍须满足各地直接申请规则。 | 须依托原属局的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,并符合申请资格联系。 |
| 申请语言 | 依各目标市场主管机关要求。 | WIPO国际申请可使用英文、法文或西文;原属局的受理方式和语言要求还须单独核对。 |
| 费用结构 | 按各目标市场的官方费用项目和币种分别计算。 | WIPO基础费,加适用的指定成员规费及类别附加费;具体金额由官方计算器核算。 |
| 目标市场 | 按各市场开放的直接申请制度分别选择。 | 只能指定当时已生效且适用的Madrid成员;指定范围须核对领土声明。 |
| 商品服务限制 | 依各地申请规则及类别制度确定。 | 国际申请的商品服务不得超出基础商标范围,可在基础商标范围内缩窄。 |
| 申请阶段 | 每个市场分别进行提交、形式和实质程序。 | 原属局认证、WIPO形式审查及国际登记、指定成员各自实质审查。 |
| 审查主体 | 目标市场主管机关。 | WIPO处理国际申请形式事项;目标成员依据本地法律决定保护范围。 |
| 临时驳回 | 按目标市场的审查意见或驳回通知处理。 | 某指定成员可以提出全部或部分临时驳回,不影响其他成员的独立处理。 |
| 当地代理 | 取决于各目标市场的代理、送达和程序规则。 | 被指定成员发生驳回或后续程序时,也可能要求当地代理;以具体成员规则为准。 |
| 后续增加市场 | 向新增目标市场分别提出申请。 | 国际注册后可在适用条件下办理后期指定,并支付适用费用、接受新增成员审查。 |
| 续展管理 | 依各市场规则分别办理续展和维护。 | 可集中办理国际注册续展;每个指定成员的保护状态仍须分别核对。 |
| 权利依附关系 | 各市场直接申请及权利按当地制度运行。 | 国际注册前五年与基础商标存在议定书规定的依附关系。 |
| 单一市场独立性 | 每件直接申请按对应市场制度独立处理。 | 指定成员独立决定是否给予保护;一个成员的拒绝通常不决定其他成员结果。 |
DECISION QUESTIONS
下一步,需要确认哪些事实?
这些问题用于整理案件材料,不会自动生成路径推荐。
- 01
目标市场有几个?它们是否都已是当前可指定的Madrid成员?
- 02
申请人是否有适格资格联系及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?
- 03
商品和服务范围是否已稳定,能否由基础商标覆盖?
- 04
近期是否可能增加更多目标市场?
- 05
这些市场是否可能出现需要按当地法律处理的审查问题?
- 06
是否重视集中续展与后续国际登记管理?
- 07
各市场的语言、代理、官方费用与使用义务分别是什么?
需要结合具体市场和基础商标进一步分析。
如果目标组合只有部分市场可通过Madrid指定,可同时讨论不同市场的适用路径及后续管理安排。
INTERNATIONAL TRADEMARK INQUIRY
把目标市场和基础商标情况告诉我们
已选市场会预填到咨询表单;申请路径默认为“暂不确定”,由您自行选择。表单不会自动提交,也不代表本站推荐某条路径。
OFFICIAL SOURCES
官方来源与复核
制度与费用可能调整。办理前请核对最新官方页面及目标成员的具体规则。
本页资料最近复核:2026-09-28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