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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已生效中国
China
- 议定书生效
- 1995-12-01
- 领土范围
- 中国大陆;WIPO明确说明不包括香港和澳门
- 专业复核
- 2026-09-28
与申请相关的成员声明
- 采用个别规费指定中国时适用其向WIPO声明的个别规费,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计算器为准。
- 异议相关拒绝可能在18个月后通知在符合Madrid Protocol框架的情形下,异议导致的拒绝通知可能在18个月期间届满后发出。
- 适用18个月拒绝通知期间声明中国已作出相关18个月声明;具体期限和例外以WIPO及中国程序为准。
声明最近复核:2026-09-28
